中共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公示公告 - 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中共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6-06 18:00:31
来源:市投资集团

中共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26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投资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8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投资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9月8日,巡察反馈会后,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要求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政治自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权属企业负责人和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投资集团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投资党〔2023〕49号),细化分解整改责任,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集团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实时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对各自分管企业和分管部室的整改任务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巡察整改期间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市投资集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部分直属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奖惩薪酬实施办法(试行)》《小规模工程项目、货物采购、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办法及廉政风险防控方案》等23项制度,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关于集团党委“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出台《市投资集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总体要求、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做、往心里走、往实里抓。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集团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巡察反馈以来,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议题28个,均作为第一议题。三是推动理论学习长效化。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召开专题读书班,深入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企业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在学深悟透、学思践悟、学以致用上下功夫。

2)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做强做优做大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资金运作。发挥集团主体信用AA+优势,于2023年4月20日和2023年10月17日,发行两期超短融债券共计6.5亿元,票面利率为2.8%和2.7%,在主体信用评级同级别、企业规模相近的企业中属于较低水平,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于2024年1月12日发行了3亿元中期票据,票面利率3.04%,创2023年以来省内同期限同评级中期票据最低。二是推动公用企业扭亏为盈。加快居民自来水调价工作步伐,已完成水价成本数据的收集、整理等水价调整前期工作,在市政府同意后,启动水价调整程序。加快推动固废垃圾购买服务价格机制,配合市城管局完成餐厨垃圾处置的购买费用审核工作,目前已提交市财政局审批。三是提升企业投资能力。加大金融投资力度,提升集团金融板块盈利能力;加大产业投资力度,组建圆周招商基金,发挥基金招商作用,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关于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三明考察时作出的“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足林权流转交易、林票生态产品交易、农权交易,推动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持续发展。一是林权流转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3年12月底,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成交2003宗交易标的,成交金额达13.02亿元,总体成交率78.3%,标的综合溢价率达17.48%,实现溢价增收和节约资金累计1.37亿元,财税总贡献800万元。二是突破生态产品开发和交易。会同三明市林业部门创新和研发的林业生物资产票据(林票2.0)产品在第十八届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开幕仪式上首发问世,第一批六宗林票2.0产品标的在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生态产品交易系统发布、挂牌;在上海交易集团旗下的环境能源所的支持下,组织沙县区富口镇7262吨林业碳票用于抵消上海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三明碳票跨区交易,同时融入我市全域林改工作,启动组建“福建两山生态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工作。三是扩大农权产品交易规模。积极开发农业社会化服务交易品种,实现交易品种从4个扩大到10个,并于2023年11月被国家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单位。

2.履行职责使命,推动国企改革发展不够有力。

4)关于集团主业整体竞争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国企“走出去”发展战略。通过沪明合作,加强与上海国际创投、盈科资本等头部基金管理机构对接,推动组建沪明智能科技投资基金、片仔癀盈科生命大健康投资基金,提高集团金融板块盈利能力。二是扩大公用板块企业营业收入。实施三元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和供水提升改造工程,扩大市区供水区域送水量,增强了供水企业营收能力;实施列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江滨公园污水管道改造、三明学院周边污水管道建设、小区周边市政管网接驳改造等项目,增加污水收集量和处理量,增强了污水处理企业的营收能力;筹划在县区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分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增加公用企业经营利润点。三是做强农林贸易业务。市农林集团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拓展贸易业务,实现企业营收和净利润的稳步增长。同时,市农林集团对接了多家金融机构,提高银行授信规模,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四是加强项目自主运营能力。市数据集团通过加强运维团队力量,强化云计算中心软硬件、网络安全、运维服务能力,实现云计算中心项目自主运营管理。同时,积极向市域外拓展业务,智慧停车项目已走出三明,落地湖南沅陵,海丝卫星项目也已在省直部门以及海洋渔业等领域实现应用,防汛应急综合指挥平台、明心通市域社会治理平台、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目前已形成稳步运行良好态势,正积极向全国推广。

5)关于投后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投后管理。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参股企业管理制度以及集团投资企业投后管理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走访被投企业,跟踪了解企业经营动态。二是落实所投企业投资分红工作。对未按照约定分红的两家投资企业,通过走访面谈的形式,沟通落实分红方案。目前一家企业已达成分红补足方案,另一家企业已达成初步分红意向。三是落实所投企业投资股权回购工作。对触发股权回购的四家投资企业,通过发函告知的形式,沟通落实股权回购工作。目前一家企业已收回股权回购价款1480万元;一家企业已达成初步回购意向;鉴于另外两家企业近年来发展状况良好,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的潜力,集团将继续持有其股权,并已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维护集团投资权益。

6)关于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划落实。针对集团2020-2022年三年发展规划方案中未完成的13项任务,组织工作专班推动落实,目前已完成5项。二是完善企业发展规划。结合集团发展实际,新制定了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2023-2025年三年发展规划,将2020-2022年三年发展规划方案中还未完成的8项任务重新调整工作内容予以推进。同时,对新制定的三年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由业务部门负责跟踪管理,推进规划任务的有效落地。三是落实福建无线电设备公司发展问题。加强与省电子信息集团沟通,通过评估转让部分省电子信息集团持有的福建无线电设备公司股权,以及利用省电子信息集团军工板块整合的机会,进一步盘活福建无线电设备公司资产。四是提升福建六三种业公司商业化育种能力。通过探索土地流转或“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村组织+农户”等新生产管理模式,推动种子生产基地逐年扩产,2023年福建六三种业公司已实现种子生产基地达2.51万亩,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7)关于薪酬制度不够合理、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已制定出台《部分直属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奖惩薪酬实施办法(试行)》,对市数据集团和市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实行差异化考核奖惩薪酬,并对两家企业下达了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办法。二是规范三明中燃公司年薪制人员管理。下发了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明确了三明中燃公司年薪制管理人员名单。同时,三明中燃公司理顺了与中燃公司总部的关系,对一位不符合年薪制规定的干部停发了年薪,并对违规领取的年薪明确在三年内予以清退。三是落实三明中燃公司兼职取酬问题整改。三明中燃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全额清退兼职补贴共计3.05万元,并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加强监督检查。集团纪检监察室已对各权属企业开展了薪酬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进一步规范各权属企业薪酬发放行为。

3.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足。

8)关于对部分权属企业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工作。集团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在巡察进驻期间,已推动国投置业公司等11家权属企业完成党建进入公司章程工作。同时,加大投后管理力度,由股权管理部牵头,对各权属企业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把控新成立的各级权属企业党建入章程。二是加大智慧停车欠费的追缴力度。在开展全域停车场道闸追缴、微信提示、公众号公示、短信提示、电话催缴、巡检员缴纳等常态化催欠工作的同时,通过发送追缴律师函以及法院立案等形式,推动智慧停车欠费追缴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已核实无效订单产生的欠费98.66万元,追缴欠费273.19万元。下一步,市数据集团将持续开展欠费追缴工作,建立常态化欠费提醒机制,优化停车收缴方式,完善巡检员客服催收奖励制度,加大法律诉讼追缴力度,开展以缴清欠费为前提的充值送费活动和特惠包月活动,通过常态化催欠手段实现欠费的逐步收缴。

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修订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集团本部层面研究各权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二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备制度。明确工作纪律要求,将各权属企业报送“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情况列入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期报备的企业进行通报。目前,三明中燃公司等各权属企业每月均已向集团上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情况。

10)关于推动沪明合作、矿产资源整合等市委重点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农产品入沪销售步伐。通过建设原料基地,设立鲜笋档口、集散仓、配送仓等方式保障上海市场供给充足,同时积极与上海胡子大厨、上勤集团、联华超市等供应体系合作,持续推动本地生鲜肉、蔬菜、笋制品、黄椒酱及沙县小吃预制菜等产品供应,逐步扩大上海市场份额,2023年实现入沪销售6630万元。协助市农业农村局于9月中旬在上海举办“绿都明品”区域公用品牌推介会,宣传展示首批共40个“绿都明品”农产品,提升三明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二是持续推进萤石资源整合。目前已与市国资委、三钢集团等单位商洽将集团公司持有的市国投矿业2%股权转让给三钢集团的方案。通过三钢集团控股市国投矿业公司,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与资源县合作,加快清流津鹏矿业公司名下的大板萤石矿从探矿权向采矿权转变,实现萤石资源开发利用。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

11)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2年度党委班子成员工作述职报告中,未撰写意识形态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一笔带过的6位领导,已组织重新撰写述职报告。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察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中明确考察材料应体现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严明工作纪律。针对述职报告中未撰写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一笔带过的问题,集团党委于9月25日对有关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2)关于“双审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工作程序。采取培训讲座事前审批制,由举办讲座的部室对被邀请人的政治背景、学术背景、讲课内容等进行事前审核,并组织填写《“双审”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把关后由主要领导审签。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组织集团党群工作部人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3)关于网络舆情引导处置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权属企业微信公众号管理。推动福建恒源供水公司、市数据集团、福建六三种业公司、三明中燃公司和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5家有微信公众号的权属企业,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微信公众号的高效安全运转。二是建立健全应急预警处置机制。推动各权属企业对照市委网信办印发《三明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各自企业的应急预案。三是完善对外发布信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所有对外发布信息须填写《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由相应部室或企业负责人初核,再经办公室核稿,最后由业务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办公室网站管理员统一发布。同时,集团各权属企业参照集团工作标准,已建立了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四是加强企业正面宣传效果。中燃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每周发送《关于三元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及使用的情况说明》,及时宣传燃气价格形势,提升市民知晓度。通过电视、报纸、短信、小区网格、电梯广告以及客服人员进小区宣传等方式,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增强便民服务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4)关于个别权属企业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权属企业完善相关制度。市农林集团已结合企业实际,重新修订了《三明市农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支委会议事规则》《三明市农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试行)》《三明市农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二是切实改进文风。市城市公用集团已对2021年领导班子及个别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存在照搬拼凑的相关领导,组织进行重新撰写。三是加强工作要求。将各权属企业领导班子述责述廉纳入集团党委年度重点工作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检查的重要内容,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撰写。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集团纪检监察室已对各权属企业制度建设情况开展检查,推动各权属企业完善制度建设。五是严明工作纪律。针对市农林集团存在照搬照抄制度的问题,集团纪委于9月25日对市农林集团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疫情减租政策执行存在作风不实打折扣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企业内部自查。对照市国资委印发疫情减租政策,立即排查2021年、2022年集团本部及各权属企业落实相关减免政策工作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减租政策。市元通公司对3户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户,重新减免租金17.06万元。糖酒副食品公司对1户不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户,补缴租金4800元。市城市工程公司对1户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户,重新减免租金3200元;对2户不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户,补缴租金5500元;对自行设定减免条件,未足额减免租金的,对承租户补充减免租金5.12万元。三是严明工作纪律。针对疫情减租政策执行存在作风不实打折扣现象的问题,集团纪委于9月25日对糖酒副食品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市农林集团于9月22日对元通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城市公用集团于9月27日对城市公用工程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6)关于服务意识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投诉件的督办力度。推动三明中燃公司和福建恒源供水公司持续抓好12345诉求件办理工作,强化对即将逾期的诉求件进行多形式的催办、督办,督促部门及时办理群众诉求,坚决杜绝因踩点办理导致逾期查阅、逾期办理等现象的发生。同时,针对疑难件处置问题,强化配合协作,联动联办,促进诉求有效解决,并及时做好不满意件的申诉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二是加强窗口服务人员教育管理。组织福建恒源供水公司、三明中燃公司对窗口人员开展文明规范服务、业务知识等培训学习和考试,进一步提升窗口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规章制度。福建恒源供水公司修订完善了《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将提升服务意识有关方面纳入部门2023年经营业绩考核。同时,开展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以“好差评”电话回访为契机,主动了解涉企业务办理情况,认真回应企业诉求,并积极宣传各项惠企政策,优化供水营商环境。四是完善便民措施。三明中燃公司通过上门服务、面对面沟通等方式,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用气服务质量。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还有差距。

17)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接待公函。全面自查清理接待单据,集团本部与来宾单位核实后,补开4次接待公函;三明中燃公司对2020-2022年公务接待进行自查,已按照集团公务接待规定,补齐公务接待“三单”。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公司业务接待制度,强化审核把关,对申请接待的部门,要求规范填写接待单据,事前提交单位接待函,明确对“三单”不齐的不予报销。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权属企业开展业务接待制度自查及修订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集团本部及各权属企业相关业务人员学习《福建省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四是严明工作纪律。针对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集团纪委于9月25日对集团办公室负责人和三明中燃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清退工作。已对集团本部及福建恒源供水公司、三明中燃公司、明源水电公司等14家公司违规发放的高温补贴予以清退。二是落实违规领取餐费补贴的清退工作。福建恒源供水公司已对实行年薪管理人员额外领取餐费补贴予以清退。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集团本部及各权属企业认真学习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109号)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四是严明工作纪律。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集团纪委于9月25日对市城市公用集团、三明中燃公司、市明源水电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市城市公用集团于9月27日对福建恒源供水公司和恒源环保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公车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权属企业公车管理。市农林集团已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制度,确保做到凡用必批,先批再用。城市公用设计院已落实每部车固定一张加油卡,明确一卡一密码,实行定点加油。二是完善权属企业公车管理制度。市保安公司已修订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流程,落实公务派车和车辆出勤登记。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集团纪检监察室已对权属企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各权属企业均加强了对公务车辆使用的审批管理,同时进一步督促加强集团系统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四是严明工作纪律。针对公车管理混乱问题,市农林集团和市保安公司于12月4日对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7.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及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洁风险。

20)关于未按规定采购物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市农林集团、市保安公司和三明中燃公司已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出台《小规模工程项目、货物采购、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二是加强车辆采购管理。对各权属企业公务用车采购实行报备制度,落实公务用车采购比选流程,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集团纪检监察室已对三明中燃公司开展物资采购专项检查,并就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四是严明工作纪律。针对物资采购不规范问题,集团纪委于9月25日对市农林集团、城市公用集团、三明中燃公司、市保安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市城市公用集团于10月24日对恒源环保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违规确定服务对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集团本部已修订完善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购买服务金额和采购方式,规范购买服务行为。三明中燃公司已制定出台小规模工程项目、货物采购、购买服务管理制度,明确由第三方招标机构公开招标确定年度入围施工单位,每年招标一次,不再采用考核方式续签合同。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集团纪检监察室已对三明中燃公司开展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并就存在问题责令整改。三是严明工作纪律。针对违规确定服务对象问题,集团纪委于9月25日对三明中燃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肢解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市城市公用物资贸易公司已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出台《市城市公用物资贸易公司工程发包、物资采购、工程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所有采购项目,必须在三明国资阳光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三明中燃公司已出台《小规模工程项目、货物采购、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对物资采购项目,每年按照企业需求进行公开招标,入围供应商不少于3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城市公用物资贸易公司已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和业务培训,公司负责人于10月20日对关键岗位人员开展集体谈话。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集团纪检监察室已对各权属企业工程(采购)招标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并就存在问题责令整改,督促各企业进一步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市城市公用集团已对市城市公用物贸公司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企业内部自查,规范招投标管理。四是严明工作纪律。针对肢解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问题,集团纪委于9月25日对三明中燃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市城市公用集团于10月24日对市城市公用物贸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执行采购指导意见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各权属企业认真学习《三明市属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指导意见》,明确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工作指导。下发《进一步贯彻落实<三明市属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权属企业今后对物资采购项目必须进入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交易。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集团纪检监察室已对各权属企业工程(采购)招标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并就存在问题责令整改。

24)关于存在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程支付结算。针对医废、餐厨等2个专债项目未按合同进度要求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的问题,恒源环保公司已将医废项目土建施工单位福建省熊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共管账户内资金全额转回公司账户。资金转回后,医废项目土建部分实际支付金额低于合同规定支付金额比例90%。同时,恒源环保公司与餐厨项目施工方签订了《三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施工)补充协议(二)》,补充支付施工图预算范围未包含的电缆、桥架等部分款项。签订补充协议后的餐厨项目已支付总金额低于合同规定支付金额比例90%。二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恒源环保公司组织了全体员工学习公司财务支出审批规定、费用报销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明确各项财务制度及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项。

8.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25)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账务调整。市财鑫公司和市数据集团已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兴业银行分红款、平台服务费等财务数据进行了账务调整,并已取得了审计部门认可。二是规范会计核算。市财鑫公司已对华兴润明和华兴金控两家非控股子公司所持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完成了账务调整。三是加强业务学习。集团于10月13日组织各权属企业财务人员,参加财政局会计科举办的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切实提高各权属企业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明确今后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26)关于部分权属企业财务支出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报销凭证。福建恒源供水公司已完成2019年以来发放的月份考核奖会计档案资料的补充完善(含人员名单及相关考核材料等),明确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将人员分配清单及相关考核材料作为月份考核奖财务支出的凭证附件。二是规范补贴发放方式。福建恒源供水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补贴的通知》,明确今后将以银行卡发放的形式,发放加班补贴和餐费补贴等各类补贴。三是完善制度建设。福建恒源供水公司和市恒源环保公司已重新修订了《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今后差旅费报销时必须提供差旅费报销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及出差审批单等相关附件资料。四是加强业务学习。市城市公用集团于10月9日组织各权属企业财务相关人员学习企业费用开支报销等各项财务制度,要求各权属企业规范报销行为,严格审核把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27)关于未按规定清理银行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按照集团公司《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于6月15日、6月20日、6月28日、7月7日分别完成了闲置银行账户的销户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集团于10月14日组织集团本部及各权属企业财务人员学习《市投资集团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按制度执行。

9.资产、资金管理不够到位。

28)关于资产管理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资产底数。将各权属企业资产分层分类纳入统筹管理,于11月10日完成国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掌握集团本部及各企业固定资产情况。二是加强资产租赁管理。依托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平台,完成集团及权属企业店面的上线管理,动态掌握资产租赁情况。

29)关于房产租赁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房产租赁公开竞价工作。2023年集团已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对28间店面,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公开竞价招租。二是加强监督指导。依托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平台,集团资产管理部每月定期抽查各权属企业资产租赁情况,及时督促权属企业做好资产租赁管理。

30)关于资金存放及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集团于10月14日组织本部及各权属企业财务人员学习《市投资集团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今后对大额资金存放必须严格执行集体决策,通过利率询价比选、综合参考利率等,选取效益最高的银行存放企业大额资金。二是落实制度要求。市农林集团已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元通公司等所属企业,明确财务审批流程,同时开展了所属企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10.风险防范监管不够到位,部分投资收益未达预期。

31)关于个别权属企业资产负债率突破重点监管线,部分项目收益不高甚至亏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加大对集团本部及财鑫公司证券类金融产品的研判能力,健全项目退出机制。同时,集团已制订了项目退出计划,待时机成熟逐步退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集团已修订《金融投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金融投资业务流程,健全金融投资项目退出机制,强化金融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防范投资风险,确保投资收益。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32)关于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下发了《调整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通过调整领导班子内部分工,实现人事管理和党建工作由一个领导分管。二是增强党建工作力量。已通过干部挂职交流的形式,抽调市明源水电公司党务干部到集团党群工作部挂职,充实集团本部党务人员力量。同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福建恒源供水公司党总支已结合企业实际,通过将党总支委员由5人调整为3人,并重新进行委员分工,强化党总支班子建设;三明中燃公司机关党支部已于11月7日,通过党员大会,选举增补1名支委,配齐支委班子。三是深化基层党支部建设。组织各权属企业开展了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经集团党委审议,评选推荐了“五星”党支部1个、“四星”支部7个、“三星”支部15个。

33)关于对下级党组织督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市城市公用集团党委约谈了恒源环保支部书记和城市公用工程支部书记,责令按规定做好“三会一课”、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等工作。恒源环保支部、城市公用工程支部已按规定,结合主题教育,分别于11月30日和12月1日,开展“用水知识”暨“平安三率”宣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和“保护环境在心中,垃圾分类在手中”主题党日活动。二是规范党费收缴。按照《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集团机关党支部、市明源水电公司一线电站党支部已通过党员大会对2021、2022年度党费进行公示。同时,组织重新核定实行年薪制人员党费基数,对年薪制人员的少缴党费进行补缴。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三明中燃公司客服支部和运营支部,按照组织程序,分别于11月15日和11月14日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四是加强检查指导。集团党群工作部于11月9日,对集团各权属企业落实党内基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提升基层党支部工作能力。

34)关于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材料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要求。下发《关于深入学习<三明市发展党员全流程手册>的通知》,要求各权属企业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要求,把好发展党员材料入口关。二是严格发展党员审议程序。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要求,明确集团党委在审批2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进行逐个审议和表决。集团党委在10月20日党委会审议四名党员发展对象时,进行了逐一审议和表决。三是开展业务培训。集团党委于10月25日至27日,组织16名基层党务干部、3名新发展党员参加市国资委举办的基层党务干部暨新发展党员培训班;于12月6日组织召开基层党务干部培训会,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有关专家,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题辅导。四是严明工作纪律。针对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集团纪委于12月14日对党群工作部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在10月26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二是规范政治生活。集团党委将开展民主生活会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党建考核,要求市城市公用集团等权属企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工作,精心制定谈心谈话方案,规范做好会前谈心谈话记录,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三是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进一步指导集团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督促党员干部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达到批评团结的效果。

1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力度不够。

3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已修订下发《投资集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规范述责述廉工作。已组织集团领导班子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明确将评议、公开、廉政档案等纳入述责述廉工作内容,并组织对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规范的有关领导,进行重新撰写。三是跟进问题整改。加强对权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力度,制定了问题整改清单,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做到对账销号。根据督促整改情况,三明中燃公司已制定下发党总支议事规则,落实党总支前置研究程序。

3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集团实际,已制定下发《市投资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办法及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完善党风廉政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廉政风险点管理。根据集团职工和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更新完善了廉政风险清单,制定了廉洁风险防控措施。

38)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纪检干部队伍力量。结合集团实际,已通过调整岗位的方式,增配1名集团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二是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通过跟班学习、参与检查、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升集团纪检监察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集团纪检监察室制定了“一季一专题”检查方案,开展了面向权属企业的自有资金管理、人事任免、物资采购等专项检查,提高纪检监察部门自主发现问题和查办案件能力。

13.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有差距。

39)关于选拔任用程序缺失或倒置,基础性材料不够规范,个人档案管理不够严格,部分权属企业超职数配备领导人员,员工队伍结构不优,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不够有力,存在断档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选人用人政策学习。9月7日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深刻领会选人用人有关政策要求。于8月31日组织集团人事干部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解读》,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提升干部考察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严格干部选任程序。修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和工作流程图,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明确要求。规范选任流程和文书档案整理,制定出台《三明市投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2019年以来选拔任用干部材料开展全面自查和检查,重新制作工作纪实表24份。三是规范企业职数配置。组织对各权属企业执行“三定”方案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超职数配备领导班子的企业,通过职务调整的形式,调岗、转岗干部7名。四是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开展集团优秀年轻干部专题摸底调研,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实行跟踪培养、动态管理,认真规划好干部梯队建设。通过挂职交流、跟班学习、选送培训等方式,为年轻干部提供锻炼成长平台和渠道,2023年已从直属企业中选派14名年轻干部到集团本部各职能部室进行挂职交流、跟班学习,选派1名年轻正科级干部参加上海国资委举办的青干班培训,选送1名年轻干部参加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举办的青干班培训。

14.个别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40)关于2020年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投资集团负责追回2013年国投矿业公司违规出借给私人的借款5万元,目前5万元借款尚未追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推动问题整改,2023年10月17日至20日,集团会同三元区法院前往四川省内江市,协调当地法院配合执行高宗华欠款案,10月20日已追回欠款本息53236.29元,完成借款追回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反馈涉及市投资集团问题线索3件,集团党委对巡察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依法依规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2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名科级干部(已退休)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1人。

(一)组织处理情况

因兼职取酬的问题,对时任三明中燃财务总监艾某某(已退休),给予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投后管理不到位”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集团下属双创公司投资的部分企业未按约定实现分工和股权回购。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对于未补足分红的两家投资企业,加快协商确定分红补足方案,按照分红方案予以补足。二是对于尚未按回购条款约定进行股权回购的三家被投企业,研判企业现状和发展情况,对具备回购条件的投资企业,组织与股权回购义务人进行商谈,确定回购期限,并保留法律手段予以落实;对具有发展潜力需继续持股的投资企业,将持续关注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加强投后管理工作。

拟完成时限:2024年630

(二)关于“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差距”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与省电子信息集团合作投资的福建无线电设备公司,目前处于停产闲置状态。

下步工作措施:积极与省电子信息集团企业管理部对接,尽快促进福建北川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划转工作,推动新的大股东福建蓝建集团按照省电子信息集团要求,立足军工子集团定位,将福建无线电设备公司发展纳入其军工板块发展规划,并召开股东会讨论明确发展方向和具体发展项目,进一步盘活福建无线电设备公司闲置资产,尽快恢复企业生产。

拟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

(三)关于“对部分权属企业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存在问题:集团下属市数据集团对市区智慧停车欠费尚未实现全额追缴。

下步工作措施:采取微信欠费提醒、短信提示、电话催缴、巡检员路面催欠等,建立常态化欠费提醒机制;增加巡检员路面打印缴费通知单收缴频次,加强人工追缴力度;完善巡检操作端,在全域停车场实施道闸联合追缴,优化停车收缴方式;完善巡检员客服催收奖励制度,制定每月打单频次、电话催缴任务,在完成任务基础上针对有效催欠额给予增量奖励;通过邮政寄出追缴律师函、法院立案等形式开展司法追缴,在公众号上发布欠费车牌公示、律师函追缴警示,加大法律诉讼追缴力度,增加舆论震慑作用;经常性开展以缴清欠费为前提的充值送费活动或特惠包月活动,不断提高停车收费率。

拟完成时限:202412月31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在强举措、求实效上持续发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既着力解决当前问题,又全力解决长效机制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对已出台的制度,坚决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企业。

(三)巩固整改成果。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推进巡察整改的工作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33140;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9楼(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msgtgs@163.com。

 

 

 

                                中共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3月20


Copyright © All 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9010731号-2

闽公网安备 35040302610065号

版权所有: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云创集成